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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需要为兼职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呢?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5个月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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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员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的形式。兼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与一个或多个企业订立劳动合同。


企业需要给兼职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答:《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企业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这样员工发生工伤

由职工受到伤害的用工企业

依法承担工伤责任


如果不缴,会有哪些风险?

答: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企业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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